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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洛阳职工医保在洛阳白马医院可享受门诊报销!附“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操作步骤”!

2022-07-07 09:02 本文出处:洛阳白马医院

7月1日起

洛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可用于门诊看病报销

也可以让父母和妻子儿女共用了!

在职职工一年zui多报销1500元

退休职工一年zui多报销2000元



主要内容
 

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明确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zui高支付限额四方面的待遇政策。门诊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范围。
 
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报销起付线20元/次,支付比例为5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报销起付线40元/次,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一个参保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在职职工1500元/人,退休人员2000元/人。
 
个人账户管理和使用。一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参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标准为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72元/月)。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二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本人、夫妻、子女和父母共享,可用于支付上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是明确不予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医疗服务与就医管理。一是将救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明确协议管理办法;二是探索将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定点范围,支持处方流转实现“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管理;三是明确“一站式”直接结算和手工结算办法。
主要特点
 
本《实施细则》围绕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个人账户管理和使用、医疗服务与就医管理、管理与监督为主要内容,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情况。明确了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zui高支付限额三方面的待遇政策。
 
(二)保障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资金来源。本《实施细则》明确“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也就是说,本次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是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开展的,是制度内的“腾笼换鸟”,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在现有条件下盘活了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提高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实施了制度转轨,提升了制度效能。
 
(三)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主要对原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完善。
 
调整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计入基数为所在参保单位平均退休费。
 
 
调整后:一是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参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标准为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约72元/月)
 
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细则》提出的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是: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同时强调,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操作指南

大家关心的家庭账户绑定指南

快一起来看看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

 

点击“我要查”,可以进行家庭绑定信息的查询。

 

点击“我要办”,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绑定。

 

 

 

需要注意的是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流程
需先有家庭才可维护家庭成员
同一家庭内的成员方可做绑定

 

 

家庭信息维护

 

(1)想成为户主的人员登录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河南医保”小程序,选择“家庭信息维护”功能:服务——办理——家庭信息维护;

 

 

(2)若人员不存在家庭,则在“家庭信息维护”页面弹出提示“无家庭人员信息,可进行新增家庭信息”,点击“新增家庭信息”按钮;

 

 

(3)在跳转的页面填写户主的相应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后人员新增家庭信息成功;

 

(4)新增成功后,登录户主账号,选择“家庭信息查询”功能:服务——查询——家庭信息查询,可查询家庭信息(注:非户主人员不可查看家庭信息,若人员为家庭内非户主家庭成员,“家庭信息查询”功能会提示“无家庭信息!”);

 

 

(5)已存在家庭信息的户主及同一家庭内其他家庭成员在“家庭信息维护”功能内存在提示“您已有家庭户信息,不可新增家庭户”,且“新增家庭信息”按钮置灰(即家庭已有户主,不可另外新增户主)。

 

 

 

家庭成员信息维护

 

(1)登录户主账号,选择“家庭成员信息维护”功能:服务——办理——家庭成员信息维护;

 

 

 

(2)在“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模块内点击“新增家庭人员信息”;

 

 

(3)在跳转的界面填写除户主外家庭内其他成员的相应信息,点击“保存”后新增家庭成员信息成功;

 

 

(4)新增成功后,登录户主或家庭任意一个家庭成员证件号码,选择“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功能:服务——查询——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可查询同一家庭内成员信息;

 

 

(5)若需删除,登录户主账号,可在“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模块内点击“删除家庭人员信息”;

 

(6)在跳转的界面内输入需删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成功;

 

(7)注:非户主家庭成员在“家庭成员信息查询”页面可查看家庭成员信息,在“家庭成员信息维护”界面“新增家庭人员信息”“删除家庭人员信息”按钮均为置灰状态(即非户主家庭成员仅可查看家庭成员信息,不可新增或删除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

 

(注:使用人与授权人需为同一统筹区人员。授权人是付费的,使用人是消费的,使用人拿自己的卡去刷,就会刷到授权人的钱)

 

(1)登录想要成为授权人的人员账号(需为职工),选择“家庭账户绑定信息维护”功能:服务——办理——家庭账户绑定信息维护;

 

 

(2)人员不存在绑定信息,在“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模块内点击“绑定人员”按钮;

 

 

(3)在跳转页面内提示填写使用人(需与账号本人为同一家庭内正常参保、不存在其他绑定信息的成员,可为职工/居民)信息,点击“保存”后新增家庭成员绑定信息成功;

 

 

(4)绑定成功后,登录授权人的人员账号(需为职工),选择“家庭成员绑定信息查询”功能:服务——查询——家庭成员绑定信息查询,可查看账号本人作为授权人的绑定信息;

 

 

(5)人员存在作为授权人的绑定信息时,进入“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页面提示“已有绑定人员信息!”;

 

(6)若需删除绑定信息,登录授权人账号,可在“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模块内点击“解绑人员”,即可成功解绑;

 

 

(7)注:若人员不存在作为授权人的绑定信息,在“家庭成员绑定信息查询”及“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页面均存在“无绑定人员信息!”的提示信息;

 

 

(8)注:若人员不存在作为授权人的绑定信息,但存在作为使用人的绑定信息,“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页面提示“无绑定人员信息!”,但人员在做绑定存在“授权人已存在使用人被绑定!”的提示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职工个人账户

有规定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同时强调,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问题解答

Q:

什么是“门诊共济”?适用哪些人群?

 
A:

通俗来说,“门诊共济”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基金统筹共济。即将实施的“门诊共济”,zui重要的改变就是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的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报销待遇。

 

二是个人账户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还将迎来一项重要变化,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除了可门诊报销和到定点医药机构买药、医疗器械等,还可用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等。

 

洛阳市辖区内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均在门诊共济保障范围内。此次调整,还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可以说,实行门诊共济后,单位和个人无须新增缴费,在现有条件下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也提高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

 
 

 

Q:

实行后,门诊报销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A:

门诊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范围。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分别为:

 

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5%。此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泛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

 

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起付线20元/次,超过20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5%。此处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泛指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一般以县市区级医院为主。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报销起付线40元/次,超过40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zui高报销比例可达到70%。

 

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参保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在职职工1500元/人,退休人员2000元/人。

 
 

 

Q: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有变化吗?

 
A:

此次调整,单位和个人无须新增缴费,但对原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完善。

 

调整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计入基数为所在参保单位平均退休费。

 

调整后:一是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参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二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标准为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约72元/月)。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Q:

“门诊共济”可以“一人办医保,全家享待遇”吗?使用时有哪些重要事项?

 
A: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1.可以享受“门诊共济”的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且亲属的参保地须在洛阳。

 

2.亲属虽然可以共用、共享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但仅限用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上述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如果违反规定共用共享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则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随同转移。出国定居、死亡、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者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源 | 洛阳网 洛阳医保